现在很多来自新疆地区的朋友都在询问关于公积金代办提取业务是否还需要提供无房证明这件事, 事实上乌鲁木齐市以及昌吉市在执行层面的规定存在着差异, 在此将会为你进行详细的梳理和说明。
在乌鲁木齐这个地方, 如果你想办理租房提取或者是大修自住住房提取, 一般来说是不需要拿出无房证明的。可是如果是要办理离职提取或者销户提取, 这俩情况有点不一样的地方是有的。
部分办理业务的网点, 很有可能会要求你再去提供一份无房证明。它们这么做的目的, 主要是为了去核实你的房产状况到底是怎么样的。因为要防范一种风险, 就是怕你其实名下还有房子存在, 但是却通过走销户这种渠道去套取资金的行为发生。
所以现在最重要的就是看提取的类型是什么样的。如果是常规的购房提取, 或者是还贷提取, 只要出示购房合同或者贷款合同就可以把事办成,这件事跟无房证明是一点关系都没有的。

正常的办理工作是需要准备身份证原件、公积金联名卡, 除此之外还需要提供对应类型的证明材料。如果是要进行租房提取操作的话, 必须要用到租赁合同以及租金发票。如果是采取购房提取这种方式, 那么就应当使用房产证或者是购房发票。至于还贷提取业务, 必须得有还款计划表和贷款合同在列, 这些材料都是缺一不可的。
如果是选择委托他人进行代办操作的话, 那么还需要额外附上这样一份叫做公证委托书的文件。因为目前对于全疆范围内的各个中心来说, 他们对这种委托书的具体格式要求并不完全统一。所以建议你在事先的时候直接拨打12329这个电话号码问上一句。目的是为了不把相关的材料准备齐全而白费力气去跑一趟这样的情况发生。
具体到伊犁和喀什这些具体的地区, 所要求的材料可能会比标准情况略微多出一两样内容。如果你对此拿不准, 就直接拨打当地的公积金中心电话进行确认。这种方法是最为稳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