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关新疆住房公积金提取过程中存在中介收取“资质审核费”“加急服务费”“材料代跑费”等名目费用的消息引发公众广泛关注。据部分缴存职工反映,在通过“新疆住房公积金APP”办理提取业务时,虽官方渠道全程免费、流程清晰,但个别第三方平台或线下中介以“协助办理”为由,向申请人收取数百至数千元不等的服务费用,并将收费项目细化为所谓“资质预审”“加急通道”“材料代跑”等看似专业实则缺乏政策依据的条目。此类行为不仅违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应当为缴存人提供便捷、高效、免费服务”的明确规定,更在实质上侵蚀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公益属性与公信力。
从政策层面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及各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多年来持续优化线上服务体系。目前,“新疆住房公积金APP”已实现与公安、民政、不动产、社保、税务等多部门数据实时共享,支持购房提取、租房提取、退休提取、大病提取等12类高频事项“零材料、零跑腿、秒到账”。例如,职工提交租房提取申请后,系统自动核验婚姻状态、租赁备案信息及社保缴纳记录,符合条件者资金通常在2小时内划转至绑定银行卡。在此背景下,所谓“资质审核费”纯属人为制造信息壁垒——系统自动完成的合规性校验,无需人工前置审查;而“加急服务费”更是对行政效率的误读:所有合法申请均按统一规则即时受理、限时办结,不存在官方设定的“普通”与“加急”双轨制;至于“材料代跑费”,在电子证照全面应用、OCR智能识别技术成熟普及的当下,纸质材料递交已非必要环节,所谓“代跑”实为冗余动作,甚至可能带来个人信息泄露风险。
进一步分析收费动因,可发现其背后存在三重结构性诱因:一是部分群众对政策理解存在滞后性,尤其老年群体或初次办理者易被“流程复杂”“材料难备”等话术误导;二是基层宣传触达仍存盲区,尽管各级中心常年开展“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宣讲,但短视频平台、本地生活类App等新兴传播场景覆盖不足,导致权威解读未能有效穿透信息茧房;三是监管协同机制尚待强化,当前住房公积金业务虽由住建部门主管,但涉及中介经营行为的规范则归属市场监管与网信部门,跨领域执法线索移送、证据固定、联合惩戒等闭环尚未完全打通,致使个别灰色服务商打“擦边球”成本偏低。
值得警惕的是,此类中介收费已衍生出新的风险链条。已有案例显示,个别机构以“包过”为噱头诱导缴存人伪造租赁合同、虚构离职原因,甚至违规挂靠单位补缴流水,一旦被系统风控模型识别或被稽核抽查发现,当事人不仅面临提取资金全额退回、五年内禁提禁贷的处罚,还可能因提供虚假材料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更严重的是,部分中介要求申请人提供身份证、银行卡、人脸识别授权等高度敏感信息,存在被用于电信诈骗、非法放贷或洗钱活动的潜在隐患。这已远超服务收费范畴,演变为威胁公民财产权与信息安全的系统性风险。
破解困局需坚持“疏堵结合、标本兼治”原则。在“疏”的层面,应加快推动APP适老化改造与方言语音导航功能落地,同步在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设立“公积金数字辅导员”岗,由经过认证的志愿者提供一对一指导;在“堵”的层面,建议自治区住建厅联合市场监管局建立住房公积金服务领域“白名单+黑名单”动态管理制度,对入驻政务服务平台的第三方服务商实行资质年审与投诉熔断机制,对查实违规收费的主体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并全网公示。尤为关键的是,须将公积金政策知晓率纳入地方政府公共服务效能考核指标,倒逼基层治理力量下沉到“最后一米”。
归根结底,住房公积金是国家强制储蓄、定向保障的民生资金,其制度设计初衷在于通过集体互助降低个体住房负担。任何将公共福利异化为商业变现工具的行为,都是对制度初心的背离。当一部手机、一次点击即可完成全部操作,所谓“中介价值”便失去了存在的正当性基础。公众亦需提升政策辨识能力:凡声称“收费才能办”“不交钱就拖慢”的,必为非法;凡要求提供原始证件或远程操控手机的,务必提高警惕。唯有监管者压实责任、技术平台筑牢防线、缴存人增强理性,方能真正守住这笔“安居钱”的纯粹底色——它不该被任何中间环节染指,而应如天山雪水般清澈、直接、丰沛地流向每一个需要安身立命的家庭。